
一、方案出臺時間
2022年9月16日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焦港幸福河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皋政辦發〔2022〕127號)。
二、方案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關于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重要指示精神,根據水利部關于幸福河湖建設要求、《河湖健康評估技術導則》(SL/T 793-2020)和《江蘇省幸福河湖評價辦法》,以焦港幸福河建設為試點,探索平原地區幸福河建設管理的規范和評價標準,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模式,推動河湖長制“有名有責”“有能有效” ,持續改善河湖面貌,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方案制定依據
以2022年6月17日《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送幸福河湖建設實施方案審查意見的函辦河湖函〔2022〕546號)的意見,及2022年7月10日江蘇省水利廳印發的《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南通市焦港幸福河建設實施方案(中央財政資金部分)>的通知》(蘇水函〔2022〕104號)的批復意見為依據制定該工作方案。
四、方案主要內容
(一)明確主要工作任務。
1、明確主要建設內容為從“構建河道安全保障體系、加強河道環境治理力度、提升河道生態承載能力、健全河道管護長效機制、挖掘流域水文化旅游價值、創建區域數字孿生河道”6個方面著手,開展焦港河幸福河湖建設任務。
2、對重點工作推進時間節點進行了明確。
3、明確了河道長效管護的機制、責任主體和督查考核要求。
(二)明確費用預算。
中央財政投資6000萬元,用于骨干河道生態修復、水環境整治、水文化建設、智慧水利等與河道密切關聯的領域。
(三)明確職責分工。
為順利完成焦港幸福河建設工作任務,對市相關職能部門、屬地鎮(街道)工作職責予以明確,形成各司其職、通力合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明確推進機制。
成立如皋市焦港幸福河建設領導小組和焦港幸福河建設專項指揮部,統籌推進焦港幸福河建設。并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工作通報機制、過程監督機制,力爭按照上級工作部署,全力將焦港河打造成全國幸福河示范樣板。
原文鏈接: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焦港幸福河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